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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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有多广?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这意味着,只有当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为相同或相似种类,并且两者之间的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时,才能认定构成侵权。此外,对于外观设计中不作为权利要求部分的内容(如功能性特征),则不在保护范围内。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非职务发明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职务发明的认定主要依据于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地点、使用资源以及与单位的关系等因素。如果发明创造并非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未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则该发明创造可以被认定为非职务发明。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完整法条内容如下: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明确而具体的,它不仅涵盖了直接模仿的行为,也包括了对原设计进行细微改动但仍然保持高度相似性的行为在开发新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到现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避免无意中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