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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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怎么办?
在面对商标与企业名称冲突的情况下,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哪个权利先于另一个权利存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企业名称注册或使用早于他人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则该企业名称权人有权继续使用其名称;反之亦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是否存在恶意抢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若一方认为另一方侵犯了自己已有的合法权利(如商标权),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怎样申请撤销他人已注册商标?
若要申请撤销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申请人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进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此外,对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在处理商标与企业名称之间可能出现的冲突时,应充分考虑到各方权益保护的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具体的争议情形,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为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