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卜韬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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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国际仲裁大厦2306-2309室
专利转让前是否必须完成专利评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看,对于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国家出资企业的专利权转让,通常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对拟转让的专利进行价值评估。这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被低估而造成损失。而对于非国有性质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专利转让,则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必须先做评估才能办理转让手续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就专利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必专门进行正式的资产评估过程。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通过技术市场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国家建立和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加强技术合同管理和服务。”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下列经济行为涉及的国有资产应当进行评估:(一)企业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清算;(四)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资产拍卖、转让、置换;(六)确定涉讼资产价值;(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同一专利同时转让给两人法律效力如何?
同一专利同时转让给两人,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可能会引发争议。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后生效。这意味着,如果同一专利被同时转让给了两个人,但只有一方完成了上述法定程序,则只有完成该程序的一方能够成为合法的专利权人;另一方即使签订了转让协议,但由于未完成必要的登记与公告手续,其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外,在两份转让协议均未完成登记前的情况下,可能存在双方都主张自己为合法受让人的情形,此时需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成立时间、履行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最终的专利权归属。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我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前是否必须完成专利评估取决于该专利的所有权性质及其所处的具体情况。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情况,依法应当进行评估;而对于私人之间或非国有企业间的专利转让,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